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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殖放流守护生态之美 66万余尾鱼苗“安家”郁江
作者:黄莹  发布时间:2024-12-03 11:38:58 打印 字号: | |

近日,横州市法院、横州市检察院联合横州市农业农村局针对两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四名被告人对造成的水生生物资源损害承担修复生态资源责任,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此次增殖放流源于横州市法院审理的两起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23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4日苏某信、粟某兰、苏某、苏某培在横州市六景镇竹塘村委竹塘村沿江的郁江河段违法使用电鱼设备电鱼,经评估,四被告人非法捕获成鱼109.74公斤、幼鱼664295尾、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鱯10尾,造成损失共计68872.4元。横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苏某信、粟某兰、苏某、苏某培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四名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请求均表示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主动提出以增殖放流的方式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


增殖流放活动当天,在横州市法院、横州市检察院与横州市农业农村局的共同监督下,非法捕捞者们将一尾尾鱼苗轻轻放入清澈的水域。据统计,此次增殖放鱼活动共投放经检疫合格的鲤鱼、鲮鱼、赤眼鳟、青鱼等共66万尾,有效补充经济鱼类和水生物种群数量,让“捕鱼人”变“补鱼人”,促进了渔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保护自然水域生态环境。

下一步,横州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探索创新生态司法模式,将环境资源审判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以更加多样化的方式让违法者承担起生态修复责任,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禤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