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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研学“韭菜”法官支招避“坑”
  发布时间:2024-11-21 15:15:04 打印 字号: | |

 随着素质教育的推进,家长越发注重孩子的全面发展,研学游应时“热”。然而研学游市场鱼龙混杂,价格虚高、重旅轻学、货不对板等乱象损害了家长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他们没少花钱,却被当成“韭菜”收割。应当怎样维权,不做研学“韭菜”?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法官办结一起研学游合同纠纷案后,为家长支招如何避“坑”。
 2023年,广西一家教育公司组织64名小学生到北京开展5天4夜的研学活动,某文化公司、某旅行社负责安排行程和组织学生开展文化交流、实践教育活动,具体提供住宿安排、用餐、景点参观、往返交通等服务。三方签订合同后,教育公司支付了相关费用。
 文化公司和旅行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状况频发。
 合同约定安排学生从南宁乘坐火车软卧前往北京,而文化公司和旅行社订错了车票,导致36名学生在中途下车滞留车站。教育公司只好购买飞机票将36名学生送到北京。此事发生后,4名学生要求退出研学活动。此外,因为学生们没有按原定的时间到达北京,导致参观名校的活动被取消,文化公司、旅行社临时安排学生们参观其他景点。家长们对此意见很大。研学期间,还存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等安全隐患。研学活动结束后,学生家长纷纷向教育公司投诉,要求其退费赔偿。经过调解,教育公司共赔偿学生家长12.69万元。
 之后,教育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文化公司、旅行社赔偿其经济损失。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文化公司、旅行社按约支付赔偿款后,教育公司申请撤诉,法院依法准许。
 法官说法:
 家长与研学机构签订研学游服务合同前,应仔细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等。同时,要考察研学机构以及与研学机构对接的旅行社等公司的相关资质。家长还要查看研学活动是否“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确定研学出行是否有安全保障措施,包括是否有专业的医疗团队随行,是否有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等。本案中,发生买错车票的情况后,教育公司未有预案导致学生们在车站滞留;临时更改参观路线,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因此,学生
家长有权要求教育公司作出赔偿。教育公司赔偿家长的损失后,有权要求文化公司、旅行社进行赔偿。

 
来源:西乡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禤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