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横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平等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基本案情:2020年11月6日,被告因公司生产需要采购水泥、钢材等原材料向原告某银行借款18000000元,年利率6%,借款期限自2020年11月5日至2023年11月5日。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并约定以个人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原告某银行依约向被告发放贷款后,疫情期间公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被告未能依约还本付息。原告某银行经多次与被告协商无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主办法官通过阅卷,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但考虑到涉案标的较大,且贷款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如果能够达成调解,既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又能最大限度的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主办法官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到被告表示“我们愿意还款,但是由于疫情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生产经营,未能依约偿还贷款,现公司正在逐步恢复生产经营,贷款会慢慢还,但是希望原告能够体谅企业的生产困境,适当降低利息和律师费。”得知该情况后,主办法官立即与原告进行沟通,并表示希望双方能够协商解决这起纠纷,不仅有利于维护多年的合作关系,也能够避免因诉讼对企业生产带来的影响,对双方而言是“双赢”。同时,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阐明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释法明理、讲清利弊,劝说双方换位思考。最终,经法官多轮调解,双方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减免部分律师费,被告同意分期还本付息,该案圆满化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涉企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当好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护航员”。本案被告承诺分期归还借款本息,既保证了原告权利的实现,又能给被告一定的缓冲时间,实现双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