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龙法官,接下来的调解我们以写字的方式进行交流,可以吗?”一场没有声音的调解,是从一张写满“对话”的续写纸上开始的。
4月23日上午,一场特殊而又充满司法温度的调解在横州市法院 1号审判法庭进行着。原来,原告是一名聋哑人,2017年将其转让自有房产后将所得款陆续出借给被告,先后借出金额共计28万元。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能按约定时间偿还借款,双方矛盾激化,最终遂诉至法院。
考虑到原告的特殊情况,打破“听不见、道不出”的阻碍,竭力保障他“说话”的权利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关键所在。承办法官在调解前尝试与原告进行“沟通”,得知原告接受过教育,具备读写能力,通过写字能够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遂决定采用“纸上对话”的沟通方式进行调解。
“被告提出按月偿还,你同意吗?”
“双方可以约定,如被告有任一期逾期,你可以随时就全案债务申请强制执行,明白吗?”
调解现场,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在纸上以手写方式与原告就调解程序、被告意见、诉请金额、法律关系等进行“交流”。经过半个小时的耐心“沟通”,双方之间轮换的调解,双方争议账目终于算清,原被告放下彼此心结,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每月2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元,直至还清借款本息止,同时还就其他义务达成一致意见。一场此处无声胜有声的调解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桌面上那一沓沓写满文字和数字的纸张,将“公正的声音”引入沉寂的世界,充分保障了聋哑人这一特殊群体的诉讼权利。承办法官由衷地表示:“作为特殊群体,他们的权益更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在办好案件的同时,要我们更多地关怀他们,多想一些、多做一些”。
调解“无声”,司法有情。横州市法院始终以“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将司法为民落实到每一处工作细节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