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横州市法院执行局协助柳南区法院对横州市内新平街某号房屋进行强制腾空,把腾空后的房屋当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黎某与被执行人谢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柳南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已对被执行人谢某名下位于横州市新平街某号不动产依法进行拍卖,经一拍、二拍及变卖程序后均因无人竞价而流拍,后以物抵债给了本案黎某。以物抵债后,被执行人拒不腾退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且房中尚有案外人居住,执行情况较为复杂。
我院执行局在收到协助请求后,派出执行干警与柳南区法院执行干警一同前往案涉房屋。与被执行人谢某说明来意后,其仍以尚未落实租房为由,坚持要求一个月之后再搬。因被执行人只会本地方言,在执行过程中,柳南区法院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谢某难以用普通话沟通,我院执行干警主动充当翻译,并对其释理说法、分析利弊。经过耐心地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及家属情绪逐步稳定,腾空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由于案涉楼房面积大东西多,直到晚上10点半才完成腾空工作将房屋顺利交给买受人,腾房工作圆满完成。柳南区法院对我院的积极协助、全力配合表示由衷的感激和深深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