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既为我执行回了所有款项,还专程上门帮我核对款项,太让我感动了,真是辛苦了。”韦某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连声道谢。3月30日,横州市法院执行法官驱车到申请执行人韦某家中,主动上门为其核对执行案款,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原来,被告蒙某在原告韦某处购买水泥、石灰王等,收货后被告蒙某一直未及时足额支付货款,韦某遂将蒙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蒙某支付原告韦某货款18702元以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蒙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韦某申请强制执行,但蒙某在执行过程中不断用还款计划来借口拖延,多次违反原先与申请人达成的和解还款承诺。为高效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3月30日,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传唤到法院,再次对被执行蒙某进行思想教育,督促其及时履行剩余款项的还款义务,否则将对其采取更为严厉的执行措施。在执行法官的耐心教育引导下,被执行人蒙某当场将剩余利息8120元全部汇给申请人韦某账户,案件得以高效顺利执结。
为了将这个“好消息”第一时间告知申请人韦某,执行干警决定上门“报喜”!来到韦某的家里,执行干警手把手教韦某翻开手机里的短信,一同与韦某核对被执行人蒙某转账支付的8120元银行短信。
横州市法院始终坚持司法服务零距离,为弱势群体开通司法服务绿色通道,实行“上门服务”等多项便民举措,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大大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