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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翔过程出意外 快速调解解人愁——横州市法院快速审结一起旅游合同纠纷案
作者:翁海燕  发布时间:2021-12-22 10:25:43 打印 字号: | |

日前,横州市法院立案庭速裁组快速审结一起因旅游合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得到当事人的好评。

2021年10月1日,原告与朋友一起到横州市六景某滑翔基地游玩并通过支付宝购买被告经营的滑翔基地门票,开始了滑翔旅游项目游玩。原告在滑翔过程中,从山坡上跌落,脚着地后滚落,导致其左颌面部及全身其他部位多处受伤。事故发生后,被告退还原告门票款1360元。原告第一时间到当地卫生院做检查,初步诊断:1.颅腔外伤,2.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随后,原告在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11000余元。11月4日,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

立案受理后,依法向被告某公司邮寄相关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开庭当天,被告的法定代表人来到法庭,提出其公司才是真正的被告,某滑翔旅游项目实际是其公司经营,并非原告所起诉的某公司。到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表示因其公司在服务过程中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感到非常抱歉,愿意赔偿原告的所有损失。主办法官在理清双方的法律关系和事情的因果关系之后,建议原告当庭撤回对某公司的起诉,然后重新向法院起诉真正的被告。

原告采纳承办法官的建议,当即撤回起诉,然后当庭递交起诉状重新起诉。我院立案庭立即开启绿色通道,当场立案,经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当场调解。经过双方的协商沟通,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23000余元,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一次性解决。


 

责任编辑:禤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