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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 | 横县法院积极开展“黑财清底”行动显成效
作者:林妮  发布时间:2020-09-04 17:14:27 打印 字号: | |

 横县法院积极开展“黑财清底”专项执行活动,切实加大涉黑涉恶案件执行力度,紧盯目标、精准施策,取得良好的效果。

黄某贤等44人盗伐林木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一案(横县镇龙乡上白面村涉恶案件),横县法院一审判决黄某贤等44人六年至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判决黄某贤等19人各处罚金两千元,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黄某世等6人主动履行缴纳罚金义务。其余13人未主动履行,遂移送强制执行。之后,黄某凡等10人先后主动通过亲戚朋友代交罚金各2000元。但黄某贤等3人未主动履行。

经查,尚未执结的涉恶案件1件3人作为被执行人系同一家庭成员,均是家庭主要劳动力,三人服刑期未满,通过网络查询和传统查询,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家中直系亲属无履行能力,且无其他亲属主动代缴。经调查,该被执行人家庭发包林地给他人种植,执行有了突破口。

横县法院执行局为了尽快执结该案,成立攻坚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讨论解决方法,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由院、庭领导带队兵分两路分别到横县镇龙乡及贵港市港北区分别寻找承包人线索和被执行人其他亲属。经过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亲属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告知当下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其亲属愿意代为缴纳罚金,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下一步,横县法院将认真总结涉黑涉恶案件执行经验,建立健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案财产处置机制,加大执行力度,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禤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