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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看法官 | 李桂英:三十二年乘风破浪绽芳华
作者:张芳萍  发布时间:2020-08-12 09:27:05 打印 字号: | |

“世上有朵美丽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一首《绒花》唱出了一代人的青春年华。转眼间,我已经在法院工作了32年。回望过去,个中辛酸苦乐,历历在目。

初出茅庐

1988年,我19岁,作为一名高考艺术生,惨遭高考失利。也是那一年,我一鼓作气参加了招干考试,以同类型考生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进入百色市隆林法院,开启了司法事业的新篇章。从那时起,我立志要成为一名人民的好法官。1993年,我从百色市隆林法院转入南宁市横县法院工作。

刚考入法院时,我没有社会阅历、缺乏相关的工作经验,深知唯有加倍努力地学习才能走得更稳更远。从那时开始,我便养成了一边工作一边学习的良好习惯,陆续完成了法律专业专科和本科的学习,在脑海中系统地构建起法律的知识框架。并且,我十分珍惜各类业务培训的机会,工作之外的时间也常常投入学习。多年来,我的枕边书一层又一层地“长高”,又一层一层地“变矮”,因为知识在大脑中不断丰富完善,学会用自己的方法掌握学习技能,将书越学越薄。通过不断的学习,我能很快适应调解中心、经济庭、审监庭、执行局和校椅法庭的不同工作岗位,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创造良好的成绩。

做一名有温度的法官

在执行局工作时,我曾经承办过一起某农场与某自然村的土地纠纷执行案件,涉案土地一千多亩,涉及几十户村民。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考虑到民生问题,我和办案团队的同事们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处理该案。

一开始,我们挨家挨户走访村民,迎接我们的却是被拒之门外、被责骂、被狗追,甚至被围堵。尽管困难重重,我们仍坚持耐心地做着村民的工作。在一个月中,我们几乎每天都进村与村民代表、族老和有关干部沟通,耐心地向他们释法说理,也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协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共赢的执行和解协议,既维护了农场的土地权属利益,又让村民可以继续在土地上耕耘,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基层法院,我接触和办理的案件多为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件,大多涉及家长里短、人情冷暖,关乎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所以,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我总是提醒自己,把“司法为民”的原则放首位,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努力做一名有温度的法官,让当事人能够获得最佳救济途径和结果,力争案结事了。

当好领头雁

2013年,我走上校椅法庭庭长的岗位,日常中除了思考如何办好案件,还要思考如何管理好团队。在自然界里,蚂蚁群体通过完备的分工和团队协作,完成觅食、筑巢、御敌等一系列活动。这启发了我,在团队管理中,我根据每位成员的岗位和特点,在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时,明确团队的分工和目标,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遇事无推诿,从而提高工作的效率。2015-2019年,我们共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225件,年度平均结案率约为95%。每位成员都充分发挥岗位职能和自身潜力,团结协作,为法庭贡献自己的力量,竭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优质的诉讼服务,同时也收获着先进集体的荣誉。

从初出茅庐的书记员到独当一面的庭长,从青涩的19岁到沉稳的51岁,我一路乘风破浪、不改初心。因为热爱,所以坚持。如果要给这32年做一个总结,“平凡”二字最为贴切。我是一名平凡的法官,对群众认真负责,对领导尊敬配合,对同事团结友爱,对后辈关心包容......人生的意义看似玄妙,但在我看来,就是踏实做人、勤奋做事、问心无愧。


 

 
责任编辑:禤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