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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解决纠纷丨横县法院调结35起劳务合同案
作者:甘冬兰  发布时间:2020-06-24 11:32:36 打印 字号: | |

6月22日,横县法院调结李某玲等35名原告诉被告广西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三名被告劳务合同纠纷案,双方当庭达成了限期履行的调解协议。 


2018年,李某玲等35名原告先后在被告广西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南宁某公司负责的项目部提供木工、杂工等不同种类的劳务。完工后,被告向原告出具了加盖该公司公章《欠薪情况册》,该欠薪册载明了欠薪情况及工作期间的事实并且有原告的签字确认。由于被告未及时支付劳务款,原告追索无果,遂提起本案诉讼。


案件受理后,横县法院高度重视,考虑到案涉农民工工资,为了尽快化解矛盾,同时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符合小额诉讼法定类型和法定标的数额,且有调解基础,遂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调解当日,法官从法理、事理、情理等方面对原告及被告进行释法答疑,消除了双方最后的顾虑。在调解过程中,由于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庭前积极配合法院做了大量的协助沟通工作,最终促成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禤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