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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法院:寒冬执行“不降温”“变卖活鱼”促履行
作者:杜慧俭  发布时间:2019-01-17 17:39:13 打印 字号: | |
  1月16日上午,横县人民法院到横州镇清江某村顺利变卖一起查封的活鱼,促成案件的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5年以来,被执行人李某、李某某因网箱养鱼多次向原告黎某购买鱼饲料未如期支付货款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李某某给付。

  判决生效后,李某、李某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而进入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李某、李某某在江边网箱养殖的鱼,同时责令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但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院决定对查封的鱼采取措施,对网箱捕捞上的鱼进行现场估价变卖,将变卖所得款项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当日,经过连续奋战7个小时,在双方当事人的配合和确认下,现场共打捞出网箱鱼1万余斤,变卖所得价款16万余元。

  此次执行行动该院还主动邀请了县检察院、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所、村委干部到现场监督执行工作。

  
来源:横县法院调研室
责任编辑:李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