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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件
作者:陆云洪  发布时间:2019-01-11 08:40:01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院拆除了这扇铁门,恢复了原状!”申请执行人握着横县法院执行法官的手连连道谢。这是该院于2019年1月10日上午成功执结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件后出现的一幕。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系同胞兄弟。1992年,双方在原有基建地上拆旧建新,并共同向土地部门办理了用地审批手续。房屋建成前至今,两户之间一直留有一条通道(走廊),供双方共同使用。就该通道(走廊)的使用问题,双方签有协议,现弟弟再次拆旧建新,将通道(走廊)的门廊、隔墙全部拆除,欲在该通道(走廊)上建房并将该通道(走廊)全部占为己有,哥哥向弟弟提出异议,并多次协商无果,为此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两兄弟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之后,弟弟擅自在该通道上安装了一道铁门。哥哥认为弟弟没有按协议履行,还是侵占、妨碍了通行。为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主动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且多次对其及家属做思想工作,要求他们自动履行,但其仍拒不履行义务。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该院于2019年1月10日依法强制执行,在辖区社区、司法所、派出所的协助下,当天已将被执行人影响双方通行的铁门等障碍物依法强制拆除,排除了妨碍。

  该案通过强制执行,彰显了法律的威慑力,同时也及时消除了兄弟俩可能进一步升级的矛盾,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横县法院调研室
责任编辑:李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