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个病,输下液,大病小病输液,医生要求输液点头照来,医生没说输液求着嚷着要输液,似乎我们对输液已经习以为常了。但是你知道吗,有些医生是没有输液资格的。就拿笔者审理的一个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来说吧,案件被告是一位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其所在的卫生所亦是经过卫生局批准和设置的村卫生所,持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中,核准的诊疗科目为一般医疗和预防保健,但在静脉用药登记号处注明:严禁开展静脉用药,也就是这个乡村医生是没有输液资格的。
在广大的农村,特别是离城镇较远的经济落后农村,乡村卫生所和乡村医生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但乡村卫生所医疗设备相对较差,诊断的辅助手段也受到制约,乡村医生只能进行一般的医疗处置,在我们暂时不能去正规医院,就近到乡村卫生所就医的时候,我们还是应该多了解乡村卫生所和乡村医生的诊疗范围。《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一般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二)参与医学经验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三)参加业务培训和教育;(四)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五)获取报酬;(六)对当地的预防、保健、医疗工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因此,如果出现应就近就医的情况时,应先到乡村卫生所在其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对疾病先进行简单处置,再转到正规的条件更好的医院进行诊疗,这样才更有利于进行自我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