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几个月以来,处理的案件一直风平浪静,平时接待的当事人和和气气,开的庭最多也就是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多吵几句,但昨天下午开的庭,确确实实让我感受到了什么叫做人民群众突如其来的“汹涌澎湃的感情”……
先简单交待一下案情与庭审现场情况。甲诉乙名誉权纠纷案,理由是乙在诉甲恢复原状纠纷案件中捏造事实,诋毁甲。乙诉甲的案件中讼争的是土地,乙认为甲带村民将其承包的土地水泥硬化,要求恢复原状,甲认为土地经村委会决定不承包给乙了,且经过二十几年已变成公用的,村民都行了几十年了。后乙撤诉,理由是要重新收集证据。昨天的开庭,旁听人员大约有二十人,几乎是五六十岁的大娘大婶,其中有一位80多岁的大爷。法庭是小法庭,在审判区与旁听席之间没有隔离栏。此为背景。
庭审一直按程序进行,到了辩论阶段,当被告代理律师说“原告所称的在全县范围内皆知其被诉的事情是因为他到处乱上访造成的”这一句话后,原告情绪激动,大声反驳,底下旁听人员也跟着指责被告代理律师的发言与事实不符。经审判长制止,庭审继续进行。
但是,当审判长宣布休庭并离开法庭后,旁听人员有几位站起来用手指责被告代理律师如何不实发言,而该律师此时也跟他们吵了起来,见此,这几位大婶冲到被告代理律师面前,指手划脚地争吵起来,那位80几岁的大爷情绪更是激动。底下其余的旁听人员在喊:“我们要通路!我们要通路!”二十多人一下子就炸开了锅,场面变得一发不可收拾。此时,审判庭里只有我和书记员,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场景,我一时不知如何应对。
幸好,法警马上赶到,避免了更大的矛盾冲突。虽然如此,也只能让这二十多人不得以靠近我,因为之前有几个人想上前和我理论。我于是趁机和书记员赶紧核对笔录,打印出来。因为有两位证人作证,要先给这两位证人看笔录。而有其中一位不识字,还得读给她听。
此刻,好几个法警在稳控住场面。其中长得比较高大的副大队长出来对大声嚷嚷的原告说,你有什么诉求可以书面写出来,但不要在这里无理取闹……大概是副大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原告不再说这么大声了。很快,证人签完笔录并离开审判区。我把笔录拿给原告签,告诉他有什么事情先放一边,先把笔录签完。然后我叮嘱法警和书记员看着原告签笔录。
此时旁听席上的大娘大婶们情绪还很激动,有几个法警还在那维持秩序。看到此,我跑到底下旁听席,用土话跟她们说:“姨(土话,对大娘大婶的称呼)哎,你们看我这小姑娘家的,欺负我是不是啊?刚才你们那阵势,可把我吓得哟!”这一群大娘大婶们听我这么一说,个个都笑了,纷纷说,“姐儿(土话,对年轻姑娘的称呼)呀,我们也不是吓你,是刚才那个律师说得实在太离谱了,哪能这么歪曲事实的嘛……”眼看着这一群大娘大婶又要吵开了,我赶紧做了个停止的手势(因为我感冒咳嗽了声音有点哑喊不过她们),加上法警在旁边协助,她们渐渐安静了下来。待她们安静下来后,我说:“你们都吵着说,我又没有这么多个耳朵,我该听谁的嘛,是不是?一个一个来,把想说的说清楚。”于是在前面的那位大婶就先说了。
我在听着,旁边不时有其他大婶插嘴,我马上制止,大声说,都说了要一个一个说。听我这么大声说,旁边几个人也说了插话人的不对。后来,有人说,姐儿呀,你要拿笔记下来才行呀。我说,好好好,我记。于是就回审判席拿笔和笔录纸,将证人坐的椅子拉到她们面前,跟她们面对面记了起来。
记了一会,因为是垫着腿记不方便,我就坐到离旁听人员最近的被告席记录被告方为避免更大的矛盾冲突,已离开了法庭。一会,底下还是有一位大婶插话,我这时停止记录,严肃地说,“姨哎,就是你了,刚才开庭的时候就是你先吵的,开庭结束也是你吵得最大声,怎么其他人都能做到安静下来,就你一个人在吵呢?”这时,旁边的大娘也说她不对了,说:“人家姐儿都这样了,你还吵,听着。”还对我说:“姐儿,她平时就话多,你别在意,继续啊。”
记录完一个旁听人员的笔录后,我问其他人还有没有补充的?其他人说情况都跟她说的一样。此时,原告签完笔录了,过来又大声说被告如何如何不对。我说,哎呀,你站这么高,说这么大声,我坐着也被你吓着了,你能不能坐下来慢慢讲。”听到这,他说,对不起啊,法官,我是有点激动了,但是被告这么说我实在是太委屈了,跟被告的纠纷好几年了,其实我去上访是有苦衷的……”然后就坐下来说了。此时,整个场面已平静下来了。
原来,在乙诉甲恢复原状纠纷案件中,乙撤诉后,就自行将讼争的道路用泥土、石头堵住,造成了附近村民通行不便。原告带着村民去政府信访了几次,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现在眼看着准备到了秋收的时节,村民们急切想要这段路能通行。
了解缘由后,我跟原告解释,“村民们道路通行的诉求,与你起诉本案被告损害你名誉权的诉求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也就是两件不同的事情。你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刚才已经开过庭,我们会合议后依法判决。但是,村民们道路通行的诉求,因为涉及的事情太复杂,我目前也不能作出答复,你们最好通过书面材料反映,同时我也会将今天的情况汇报给领导。”其实,对于道路通行的问题,应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但是,昨天这种情况下我不能在这个问题上太深入了,只有这么回答。原告听我这么说也表示理解。
最后,在旁听人员和原告看过笔录签了字后,我对他们说,“今天你们想说的我们已经充分记下了,看这会天都暗下来了,赶紧回家吧,路远呢。”说完这句,他们就齐整整地离开了。之前吵得最厉害的那位大婶这时又说了,“姐儿,你是个好官!”我说,“我可不是什么官,你们赶紧回吧。”她们几个呵呵笑着走了。回办公室的路上,遇到法警队副大队长,他说我,不错啊,场面能控制下来,我说,多亏了你们及时出现,应该谢谢你们才对。他说,我们又不了解案情,也就是在那站一会,最主要的是你肯多听她们说啊,要是个个都像你这样耐心倾听就好了。
这就是我第一次处理庭审突发事件的经过。可能,对于许多经验丰富的法官来说,我做得还不够好,或者花费了太多时间(从宣布休庭到我们最后离开总共是35分钟左右)。但,年轻法官总要有一个成长的过程的,昨天的场面我能做到这样,我对自己已经很满意了。
也许有人会说,法警可以把那群大娘大婶赶出法庭啊,怎么还留她们在那里吵。但当时那个场面,那群大娘大婶因为情绪太激动了,个个指着手大声吵,人数又比较多,而且年纪又比较大,不适宜直接用武力驱逐出法庭,能劝说就劝说。我这边还没签完笔录呢,得先保证当事人签完笔录啊。
后来,我反思这件事情。首先得感谢法警。如果没有法警的及时出现,我一个瘦小的姑娘跟书记员是不可能控制住这个场面的。其次,也还是要感谢法警。因为我们院平时严格的安保制度,让我能够在那种场面下毫不畏惧的地与旁听人员面对面近距离接触。前段时间湖北某法院法官被刺伤的事件就从侧面反映了法院安保的重要性。最后,也不是夸自己,我当时也没想这么多,尽管我的庭已经开完了,我完全可以离开让书记员和法警处理,但是就觉得应该听一听他们的想法。许多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其实就是想让人听一听他的想法,至于事情是否得到最终解决,那是后话,而法官耐心倾听,会让他们从心底里觉得受到了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