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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若只如初见
作者:邓杨端  发布时间:2015-08-26 16:44:58 打印 字号: | |
  今天下午缺席审理了一起普通的离婚案件,原告潘某是个90后的小姑娘,人长得干干净净,说话也细声细语的,被告陈某是个85后的小伙子。双方于2014年7月经家人介绍认识恋爱半年后,于2015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共同生活,原告才发现被告大男子主义严重,经常动不动就乱发脾气,还经常和朋友外出喝酒,回来原告说几句,被告就开始骂人。原告无法忍受被告的种种行为,双方生活两个多月后原告就外出广东务工,并于今年7月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

  庭审中,我询问了原告,既然被告有那么多的缺点,那你为何在恋爱7个月后还选择跟被告结婚。原告无辜的说到,因为结婚之前他都是特别好的,起诉书上那些情况都是婚后才出现的,而且当时家人一直催着要我快点结婚,谁知道婚后出现这样的问题。再问及出现问题后双方沟通了吗,原告回答婚后根本没有办法跟被告沟通。

  处于热恋中的男女,在彼此眼中对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哪怕有一点小摩擦,也是以爱之名导致。我们都希望婚姻如热恋般美好,然而婚姻毕竟不是恋爱。婚姻应该是建立在互相了解的基础上的自愿结合,美好幸福的婚姻生活都有相似的地方,那就是夫妻双方的理解、包容。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婚姻中出现问题应该及时沟通,而不是任性的说我不知道对方婚前是这样的,他婚后的种种行为实在令人无法忍受,简直没有办法沟通。希望恋爱中的男女,了解对方的优缺点后,再决定是否步入婚姻的殿堂,决定结婚后要及时转变心态,适应婚姻里的柴米油盐及磕磕碰碰,婚姻若只如初见是一种理想状态,希望夫妻双方都多一点包容和理解。
来源:横县法院调研室
责任编辑:黎相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