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活了一个早上,刚准备从一楼的安检大厅跟同事拿材料到三楼,门外传来了一个沉重的声音“有人吗”,转身看到一位七十高龄的阿公,正步履蹒跚地走进来,微微颤抖的手里紧紧握着一个牛皮纸文件袋。心中不由得打了个寒战,阿公这般年纪,眼力不好、行动不便,仍只身一人到法庭来,想必是有着不少的委屈。应声走去,用着不是很地道的客家话向阿公了解来意,方知阿公眼患白内障,右手摔伤,由于长期得不到适当的治疗,视力近乎为零,右臂也无法活动。阿公此行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法律的途径让子女履行赡养的义务。为了尽快平复阿公激愤的情绪,我为其倒了一杯开水并将其扶到黄常副庭长的办公室,让其向法官慢慢细说自己的难处。
经过一个多小时交流了解,黄副庭长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收下了阿公的起诉材料,并表明待其到村里调查了解情况后尽快上门为阿公立案,希望阿公先放心回家。同时黄副庭长把我唤到一旁将十元钱递给我,叮嘱我将阿公安全带到对面马路搭车回家。待阿公安全上车后,看着车子渐渐远去,心中一阵失落。如果阿公的子女并非其所说的那般无情无义,阿公的一面之词只是为了抹黑自己的子女索要赡养费,那这位老人是可怜的亦是可恨的。如果阿公的子女真如其所言不尽赡养之责,那阿公是可怜的,其子女是可恨的,社会是可悲的。
无论是何种猜测,家事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决断,想必一家人的关系已到了冰火难容的境地,法院是守住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律定能够给一个公平正义的判决。但是也希望我们进村了解情况后,能倾力调解,帮助他们化解干戈,让他们家庭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