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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法院连续三年荣获县人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作者:杨岱洲  发布时间:2014-05-19 11:04:40 打印 字号: | |
获奖牌匾
  5月15日,从横县人大宣传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横县人民法院被评为2013年度县人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该院杨岱洲、靳文慧两名干警被评为先进个人三等奖。据悉,这是该院连续三年荣获县人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一直以来,该院坚持把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与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总结审判经验,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一是领导重视,全员参与。专门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除由调研室负责宣传工作外,在各庭室、部门和人民法庭配备兼职信息员,由主管院领导负责组织和督促协调,从而调动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积极行动起来,构建起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院长亲自抓、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院干警人人参与的宣传格局。

  二是注重管理,强化考评。把宣传工作纳入全院各部门工作绩效考评范围,具体规定各部门的写稿任务,对调研信息工作实行月通报制度,严格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完善奖励机制,对获得上级部门采用的稿件实行一定的物质奖励,提高广大干警参与宣传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除积极选派信息调研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专门培训外,还将邀请写作能手来院开班讲座、传授经验,提高宣传人员的写作水平和稿件质量。

  四是改进方法,明确重点。积极落实上级信息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结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法院工作主线,立足审判实际,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挖掘特色亮点工作,全方位展现法院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新进展。

  2013年,该院宣传稿件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900多篇。通过加大对人大宣传工作,积极为全县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推进人大宣传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横县法院调研室
责任编辑:陆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