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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正式揭牌成立

作者:孙胜好  发布时间:2010-12-24 08:43:33 打印 字号: | |
  为了公平、公正、高效、便捷地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实现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赔偿、调解与法院立案、审理一体化,使审判工作更加便利群众、贴近百姓。12月23日,横县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正式揭牌成立。南宁市中院副院长黄芳、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李秋生、副支队长孙哨、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立等出席揭牌仪式,黄芳、陈立为巡回法庭揭牌。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与日俱增,今年以来该院已审理该类案件161件。为公正、高效、便捷地处理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更好地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拓展诉调对接渠道,构建多元化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在县委、政府和政法委的高度重视下,经过该院和公安局通力协作,该院在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设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交警大队给予了大力支持,提供了法庭场所及其相应设备。

  该法庭的成立,标志着横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现了法院诉讼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同时,也标志着横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审理的“绿色通道”顺利开通。成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采取现场受理、集中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即时判决的流程管理方式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实现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赔偿调解与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立案和审理直接对接。

  在成立揭牌仪式上,黄芳副院长代表中院党组对横县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她表示,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设立,是全市两级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一项具体举措,对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诉讼的有效衔接,最大限度地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希望巡回法庭能够遵循司法便民、快立快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依法独立、公开、及时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积极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工作,为事故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提供便利。进一步加强与交管部门通力协作,建立起长效的工作机制,积累工作经验。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提高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案件的调撤率、审结率和自动履行率,及时有效地依法调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确保此项工作出成果、有成效,成为广西新“亮点”。
来源:横县法院调研室
责任编辑: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