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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法院“四项措施”推进我院司法统计工作开展
作者:廖彬  发布时间:2010-11-09 08:51:41 打印 字号: | |
  2010年11月8日,自治区高院召开全区司法统计工作视频会议。横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柏映、院党组成员以及全体业务庭干警参加了会议。

  为了进一步促进横县法院司法统计工作的开展,以充分发挥司法统计分析对审判工作服务及对领导决策服务的作用,切实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严戈、区高院蒋浦副院长、戴红兵副院长在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结合该院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针对该院的司法统计工作做出了工作部署,提出了四项措施:

  一、完善司法统计信息的物质和人力基础。不断的逐步完善该院司法统计工作的硬软件措施,稳定专门的司法统计人员,为统计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便利,确保司法统计工作的连贯高效。

  二、提高重视程度,积极配合统计工作开展。高度重视,形成由院长总负责,分管领导管理,各个庭室承办的工作格局。各个部门要加强对审判信息和数据的填报质量, 确保各个庭室统计数据的准确。

  三、加强专业培训,提高各项专业水平。掌握司法统计的内容和内在规律,对司法统计工作的内容有详细的认识。同时,加大对司法统计分析的力度,对数据进行合理,科学的分析,制作详细的审判工作动态分析报告,深入剖析,及时反映该院的司法动态 ,完善该院各项审判质量评估指标的质量

  四、加强交流,扬长补短。司法统计人员与各业务庭各承办法官要不断加强司法统计工作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审判工作的动态,并及时反映出来。同时多与其他司法统计工作做得比较杰出的兄弟法院进行经验交流,取长补短,确实提高该院的司法统计质量。
来源:横县法院调研室
责任编辑:方湘